法律问答

我是临沂罗庄区的一名退休职工,1979年参加养老保险的,我们现在单位的医疗保险是从2006年开始办的,我现在已经退休,因为是个体单位退休后的医疗保险单位不在给缴纳。当时办医疗保险时说是2000年1月1日之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我在网上也确实查到有关临沂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通知中有这这个政策)但是咨询医疗保险处说没有这是怎么回事。

2018-12-29 09:41: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办理退出保险的手续如下:  
    1、退保人要写一份退保申请,写明退保的原因,并附带相关材料,如升学、招工、户口迁移等材料,到乡管理机构办理手续。  
    2、乡管理机构要对其有关证明审核,并签署意见,与申请退保者的缴费证、缴费记录卡一起上报县级保险机构。县级保险机构要再次对上报来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退保条件者,要为其核算退还的保险金数额。  
    3、按民政部[1994]39号文件精神,退还正常退保者和非正常退保者的保险金额,要按照不同的标准来计算。对正常退出保险者,按年复利
    7.5%计息退还个人。集体对其补助部分,在扣除管理服务费并按年复利率
    7.5%计息的基础上,由各地视情况决定退还个人的比例。集体补助不退给个人的部分,记入基金。对非正常退保者,只退还保险对象个人缴纳的保险费本金,集体补助部分的金额,根据不参加保险集体不予补助的原则,原已记入个人名下的集体补助不予退还,记入基金。
  •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可续缴养老保险费  此外,《办法》实施后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金和利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再发给1个月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若本人自愿申请,企业或授权经办单位同意,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可允许其延迟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但延迟期限不得超过5年。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90%的,按90%计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的,按80%计发。
      为了保障退休、退职人员的基本生活,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按照国务院的安排部署,适时调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幅度为本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增长率的一定比例。
  • 养老保险:
    是我们退休后基本生活的一种保障。
    按照目前的养老保险政策,只要缴纳满足15年,就能在退休后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领取养老金用于生活。
    社保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未来随着渐进式退休政策的实施,退休年龄可达65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保的法定领取年龄在60周岁。
    养老保险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养。保障了老年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等于保障了社会相当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从社会心态来说,人们多了些稳定、少了些浮躁,这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医疗保险:
    是补偿报销我们生活中因疾病而产生的损失。
    按照目前的医疗保险政策,它不单单是老年生活,而是一种终身保障。
    社保医疗保险是需要在退休前 ,持续缴纳的,缴纳便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缴纳则不能享受,想要在退休后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则需要医疗保险男性缴纳满25年,女性缴纳满20年,才可,否而不能享受。
    医疗保险的作用是我们在参保后看病、住院等治疗都是可以得到报销的,以此减轻医疗费给我们带来的经济压力和负担,让所有人都能够看得起病住得起院
  • 单位是怎么给员工交养老保险的:如果是新参保单位的话一般要带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地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5、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
    6、地税纳税事务告知书。一般是这些,个别地方不同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局。1,养老保险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照一定的比例来进行承担;
    2,如果员工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最低工资的标准进行缴纳;如果员工的工资高于最低工资时,则应当按照应发工资进行缴纳。缴纳比例为28%,单位缴20%,个人缴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