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用人单位不辞职让我找劳务派遣合法吗?

2021-03-26 16:09: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按规定辞职,并且应该向劳务派遣公司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离职。不过劳动者要留存好按规定辞职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可以再要回工资。
  • 可以直接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等等。
  • 劳务派遣和一般的劳动合同用工没有什么区别,仅仅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构成劳动关系。劳动者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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