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前妻2005年离婚了,当初双方协商离婚的时候,没有写“财产分割栏”。前妻再婚,现在前妻生病了,她丈夫要财产,前妻丈夫有权分我的财产吗?

离婚
2021-03-26 13:39: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姻法》第十七条在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时作出明确规定后指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包含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二、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  那么,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依据什么进行呢?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协议时应同时对债权债务进行分割,不得因离婚而损害他人和国家、集体的利益,这不仅是法律的规定,也是道德的要求,每个公民都应自觉遵守。
  • 再婚财产离婚如何分割

    个人财产是结婚前夫或妻一方已经取得的财产,我国最新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对于夫或妻一方财产的取得,除了法律的规定外,还可以是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婚前或婚后财产进行约定,约定为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对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即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也可称为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在原则上是不需要分割的。

    再婚共同财产分割:

    再婚共同财产,也可以是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有: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等。

    对再婚共同财产分割时,通常会依照男女平等的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及有利于生产和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分割。
  •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只要双方就是否离婚、孩子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对上述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需通过法院判决。如果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问题,2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随女方生活;房屋和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但还需看具体情况。
    协议离婚较诉讼离婚更有更多优势。
  • 协议离婚后,可对财产分割反悔吗?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协议离婚后当事人对解除婚姻关系本身没有异议,但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并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变更或者撤销关于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
    但是,协议本身也是一种民事合同,要遵循合同法等的规定。
    如果没有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是不支持的。
    双方到民政部门离婚,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协议,是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协商一致的结果。
    对于任何一方当事人来说,这都是对自己财产权利的一种自由处分,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不能随意反悔。
    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只有在存在法律规定的欺诈、胁迫等特殊情形,才可以被变更或者撤销。
    协议也是一种民事合同,因此,也不可以随意撤销。
    因此,如果没有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是不支持的。
    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