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女儿去年8月商议离婚。民政协议书上写着没有财产分割,没有麻烦,现在男性要求重新分割财产,起诉。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1-03-26 13:12: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双方离婚时,就其所有的财产应当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作为共同财产的应当依法进行分割。具体的分割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到法院依法起诉离婚,由法院根据双方的经济情况,照顾有困难一方的原则,来分割财产。
  •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第34条规定: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如果在开庭时或开庭后,双方还是可以以和解、调解的方式来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事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