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离婚,但我不想见他。我能怎么做呢?

离婚
2021-03-26 12:08:2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婚外情法院判离的法定情形之一,即使一方不想离婚,无过错方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请求相应的赔偿。
    《婚姻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时索赔的情形是法定的,除此之外的情形,如一般婚外情、赌博、好逸恶劳、吸毒等,均不能成为索赔的理由。
  • 一方要离婚,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起草民事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和部分证据。
    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