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试用期内第一周是考核期正常吗

2021-03-26 11:37: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试用期内可以解除合同。试用期内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 试用期内被调岗,无须重新设置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是与公司在劳动合同上协商确定的,如果试用期已经过了,调换工作岗位,不能重新设立试用期。
    如果在试用期内调整了工作岗位,之前已经消耗的试用期不用重新再来一遍,只要继续履行剩余试用期即可。如果因为调换了部门,双方协商一致,依法变更试用期长短的话,之前已经履行的部分试用期也不用重新计算,而是按新的试用期长短履行剩余的试用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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