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请问一个问题,关于实习生合同的。

我一个朋友刚大三,需要实习一年,于是自行找了一个实习单位。该单位首先安排了10天的无薪培训(岗位技能培训,由老员工带新员工这种培训方式),10天后考核合格,签订了1年的实习合同,约定试用期为2个月,违约金为10000元。我产生了以下疑问:

1,所谓实习生合同是否就是劳动合同?

2,1年的合同约定2个月试用期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该怎么做?

3,因为这10天的岗位培训约定违约金是否合法,因为这个培训是公司内部的老员工在工作中带新员工,公司并没组织专门的集中培训。

4,10天的内部岗位培训约定10000元违约金是否“过高”,如果现在单方面解约,仲裁机构一般倾向于支持合同上的这个数额还是重新审定这10天培训的实际价值?

5,由于处在试用期,公司要求辞职必须提前1个月提出的要求是否无效?(劳动合同法规定是3天)

6,合同上约定,凡实习期间在公司出事故,包括各种原因的财产和人身损害,都由学校负责而公司概不负责,这一条款是否无效?

谢谢各位!

仲裁
2018-12-29 06:3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按《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用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就是违法用工。实习期是学校对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要求,不能套用到劳动关系中,《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的相关规定,该法适用于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
    因此,要适用《劳动合同法》,该主体必须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而《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在校生勤工助学的,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据此,在校大学生实习,不属于建立劳动关系,也就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不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故实习生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才能受到法律保护。
  • 劳动合同仲裁,劳动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应当提交与经济仲裁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这些材料通常有以下几种:
      
    1、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
      当事人是指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仲裁当事人既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有是仲裁协议中的人。
      仲裁当事人主要有三种类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仲裁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自然人情况的证明文件,通常是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工作单位和住所证明文件。
      仲裁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设立注册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如中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当提供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和委托授权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仲裁协议及合同订立、变更和解除的证据。
      这些证据主要是仲裁协议及合同文本及其附件,以及与本案有关的票据、信函等其他文字材料,鉴定证明,公证文书。
      
    2、支持其仲裁请求的证明文件。
      这类证明文件有两类。一是发生委员或造成经济损失、侵权事实和损害后果证明材料及文件。一是请求的法律法规文件。
      
    3、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根据案件的性质提供与案件密切相关的证据:如质量检验报告、化验证明、鉴定结论等证据材料。
  • 经济合同仲裁的裁决是怎么样的:  
    1、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庭对重大或疑难的案件,可以提交仲裁委员会讨论决定,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仲裁庭必须执行。  
    2、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裁决书。裁决书由首席仲裁员、仲裁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  
    3、当庭宣布裁决的,应在5日内发给裁决书;定期宣布裁决的,宣布裁决后立即发给裁决书。  
    4、仲裁庭处理人事争议案件,一般在仲裁庭组成之日起60日内结案。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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