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离婚协议书上写着可以看到孩子,不需要支付抚养费,都由南方承担,现在男性父母不允许我去看望孩子,要求我拿抚养费,和我吵架,我现在想要孩子的监护权,自己带来。起诉有用吗?

离婚
2021-03-26 11:11: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按照实际情况,抚养费一般是未抚养孩子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具体抚养费的确定要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及孩子可能的实际生活花费来确定。起诉要求变更抚养费的,如有实际情况的,应允许变更,增加或者减少。
  • 一般来说,抚养费一般是未抚养孩子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具体抚养费的确定要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及孩子可能的实际生活花费来确定。起诉要求变更抚养费的,如有实际情况的,应允许变更,增加或者减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