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六年了,孩子商议离婚的孩子由我抚养,孩子的父亲不承担孩子的抚养费,但孩子现在14岁了,我一个人负担不起,现在想让父亲承担抚养义务吗?

离婚
2021-03-26 10:59: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包括生活费和教育费两部分。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及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因此,离婚后双方对子女的抚养费是相同的,在子女随一方生活的情况下,他方应负担必要的费用。
    关于抚养费的多少,一般根据给付者的实际经济能力而定,一般不超过其收入的30%,至于抚养的期限,通常是自离婚时起,直到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如何给付生活费、教育费,法律并未作规定。
    根据实践,可以一次性付给,也可以分期付给,特别是一方经济条件宽裕的,鼓励一次性付给。如若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违反协议或判决,拒不执行,故意拖欠的,法院可以依另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强制执行,当然也有的随带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自身经济条件较好,自愿不要对方负担抚养费,也是可以的
  • 根据实际情况,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婚姻法同时也规定了继父母、养父母、祖父母、外祖父、非婚生子的父母等主体对其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婚姻法同时也规定了继父母、养父母、祖父母、外祖父、非婚生子的父母等主体对其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