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婚前有精神病,婚后久治不愈,离婚男方需要给女方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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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有病不是法定的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是不能索要离婚损害赔偿的,《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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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只能由无过错方提出,如果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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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只能由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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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