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共同贪污案中主犯与从犯如何认定?主犯一般判多久?

刑事辩护
2021-03-26 09:22: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贪污罪怎么认定?
    共同贪污犯罪的认定
    所谓共同贪污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贪污犯罪行为。它有以下特点:一是贪污行为人必须是两个人(含二人)以上,二是行为人共同实施了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三是行为人之间具有共同贪污的故意;四是各共同贪污犯罪人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彼此联系,互为条件;五是共同贪污行为造成了总和犯罪结果。即贪污总额是每个共犯共同故意造成的统一结果。
    认定共同贪污犯罪时,除掌握其特点外,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1、贪污共犯中,必须包括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就贪污共犯的组成而言,包括以下情形:一是国家工作人员之间组成的贪污共犯;二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之间组成的贪污共犯,三是上述两种人员之间组成的贪污共犯;四是与上述
    一、二类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人员;五是受国有单位委派的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之间组成的贪污罪共犯;六是受国有单位委派的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与该非国有单位中人员组成的贪污共犯。
    2、共同贪污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对象,是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的财物。
    3、共同贪污属于贪污情节较重范畴。
  • 主犯包括两种人:一种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另一种是其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除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以外对共同犯罪的形成、实施和完成起决定或者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 可认定为主犯的犯罪分子:
    1、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2、在聚众闹事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在整个聚众闹事过程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人等。可认定为从犯的: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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