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年,我被一名建筑技术员介绍给我的老板做一些工作。我的老板说他犯了错误,丢了钱,后来没有给我们的工人发工资。现在,我的老板说他有钱,然后他告诉你该怎么办。

2021-03-26 09:22: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追讨被拖欠的工资,要有相应的证据的,比如劳动合同、单位的工作证、上岗证、考勤记录、工友的证明、以前单位支付工资的工资单或银行交易记录、与老板的电话录音等。
  • 被拖欠工资,仲裁或者起诉的时候,要收集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单位的工作证、上岗证、考勤记录、工友的证明、以前单位支付工资的工资单或银行交易记录、与老板的电话录音等。具体可以找律师详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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