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丢失了第一份采购发票。怎么处理?

消费者维权
2021-03-26 07:07: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购房合同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一般来说,如需抵押贷款,完整的购房合同将有四份:开发商一份,房管部门一份,购房者一份以及贷款银行一份。房产证由开发商统一办理,购房者的合同丢失原则上并不影响房产证办理的进度。
    “但购房者需要在开发商处重新复印一份,加盖合同章、发票专用章、财务章和公司公章,才能保证合法权利。”业主可申明合同作废,去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与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另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
  • 首先,应分清丢失发票的责任,如是销售方的责任,应接受税务机关作出的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处罚,如是购买方的责任,要求对方出具丢失发票的说明或主管税务机关对其未按规定保管发票行为的处罚证明。
  •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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