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律师。与政府部门认可的拆迁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配置协议书是行政合同,不是行政行为吗?有法律依据吗?

拆迁补偿
2021-03-26 06:44:2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政府行政机关不得干预或强行确定拆迁补偿标准,以及直接参与和干预应由拆迁人承担的拆迁活动。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 2011年1月《国有土地上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废止,但因本案发生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有效期间内,根据法不诉及既往的原则,仍应适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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