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孩子的父亲因病去世,现在我带着两个孩子。如果我要结婚,我奶奶不会给别人领养孩子,但是他们家要孩子,我结扎后不能生。这个怎么办?

2021-03-26 06:24: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三条 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
    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七条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第九条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 可以看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的,你的案情描述过于简单,建议详细咨询。
  • 你好!可以起诉维护权利。如需贵阳律师帮助请致电联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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