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女性,结婚的时候,和别人同居,男性提出离婚的话,夫妇的共同财产可以分开吗?父母给的房租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吗?

离婚
2021-03-25 21:43: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 第一,婚前同居期间的财产与婚后共同财产。婚前双方属于同居关系,同居期间的财产关系可以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一般共有关系处理。就您的情况,需要定性“金钱帮助”,属于借债行为还是赠与。
    如果您主张债务返还,那么您起码要证明存在借债,之后,如果对方主张是赠与,对方就要自行举证证明,否则,债务关系成立,对方要返还借款。 另外,双方之后结婚,一般不影响婚前的借债关系的成立,也就是说,同居期间的债务关系,不会因为结婚而消灭,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或者是夫妻共同财产
  • 女方父母名下的房屋是父母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只要房产证上签的是夫妻双方两个人的名字,房子不管你们结婚离婚都算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是一人一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