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在农村的土路上被一辆拉土的大卡车碾压到右腿,导致脚踝粉碎性骨折。她小腿上的肉被挤出来了,150 cm。事故责任书还没下来。我家花了2万多,业主付了3万。车主想到交警来取车,想让我们签字放行,但是车主不交钱。我们做什么呢车主投了强制保险,没有第三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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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1日《
侵权责任法》施行,明确规定:借车给他人使用后出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和驾驶员承担,车主如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车主无过错,要符合3个条件:
1、借车的人有驾照且未吊销和过期。
2、驾照类型符合驾驶车型,例如C2类型的驾照就不能开C1类型的驾照。
3、对方借车时是否有酒驾、毒驾等法律禁止行为。
如果车主在明知对方喝过酒的情况下把车借出,最终造成事故的,那车主要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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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