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母公司由集体企业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也是集体企业,也要变吗?有什么法律规定条文呢?

企业法律顾问
2018-12-28 21:57: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子公司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吗?  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也是公司存在的一种形式,它虽然受母公司的控制,但子公司属于独立的企业法人,它有自己的名称和财产,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一般来说,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可以设立自己的子公司。
      所以,虽然子公司在经济上受母公司的支配和控制,但在法律上,它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即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相关知识链接:   分公司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吗?   分公司从法律上说,它不是独立企业法人,也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独立财产,它的名称和财产依附于总公司。
    分公司从业务上说,是总公司的派出机构,代表总公司在分公司所在地开展业务,分公司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尽管分公司不具有法律地位,我国《公司法》仍然承认它为公司的存在形式之一这主要是方便大公司向外扩张业务,鼓励公司跨行业、跨地区发展。
  •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法人如下:

    一、领取企业变更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
    4、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
    5、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如法人担任执行董事或董事长时要填写)(加盖公司公章)
    6、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正本可在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时收回)
    7、股东会决议(盖上公司公章)
    8、新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9、旧法人的免职证明及新法人的任职证明(盖上公司公章)受理后第二天起7个工作日领取。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
    1、原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2、新法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四、国、地税变更
    1、原国、地税税务证正、副本
    2、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新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新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国、地税税务变更申请表(加盖公司公章)
    五、相关许可证也须到发证机关办理变更。
  •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应当分别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变更实收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并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载明的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缴纳出资。
    公司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或者股款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 集体企业改制为私营企业登记注册的方法
    (一)登记范围。凡因国有、集体、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或出售,申办或变更为私营企业或自然人控股的私营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要按私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登记,并纳入个体私营经济统计和管理范围。
    改制为私营企业登记管辖权限,按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由省政府审批,省体改办具体办理审批事宜,省工商局负责登记管理。
    (二)登记程序。
    改制为私营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要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并根据企业组建、经营情况,选择适用设立登记或变理登记程序。其中,适用设立登记程序办理的,原企业或新设合并的被合并企业和吸收合并的被合并企业,要按有关规定先办理注销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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