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2011年11月22日去一家物流公司上班,2011年12月12日递交辞职申请,辞职日期写的是2011年12月21日,现在去找公司的经理,他总是大吼大叫,不批准我的离职申请。我有一个同事跟我差不多,他是11月15日来这个公司做事,12月12日递交辞职申请,12月16日去财务结算工资的时候,公司人事部经理才通知他,说他已经转正,辞职书作废。而且公司经理说辞职日期是以辞职书最终签字的日期作为考证的,而不是申请日期.公司领导在12月15日以各种理由拒绝给他签字,说等到12月16日再签字,结果他被逼无奈只好同意做到过年再回去。我担心公司人事部继续以这方方法为难我,请问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