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宅基地继承问题,祖母有两个女儿,我父亲,一共有三个孩子,现在家的名字是祖父的,农村一般是儿子继承房地产,后期关于拆迁问题,儿子如何合理继承所有房地产?写遗嘱,祖父去世,祖母活着,如果女儿没有履行赡养义务,有继承的权利吗?

2021-03-25 16:09: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怎样继承房产是看情况的,如果父母在世的话,可以通过立遗嘱或赠与的方式将房产留给子女父母不在世的话,得区分共同还是个人财产,得通过办理继承权公证或赠与公证才能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继承的话,如果子女都不同意放弃继承权,那就共同继承,房产无法分割啊,由得房产的人给其它的经济补偿,子女协商处理拉;如果其它子女都放弃同意由其中一人继承,那就没什么问题拉。
  • 代位继承人未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的,仍然有继承权。根据婚姻法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除此二种情况下,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都没有的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情况下等份均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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