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感情上没有和医院离婚,所以写了离婚协议书。双方的签名没有盖章。有效吗?

离婚
2021-03-25 13:13: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据我的了解 协议离婚的离婚证在民政局办理时,需要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上的男女双方需要签字按手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要收走备案,不需要其他人的签字或盖章。根据我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并且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 您好,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所得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对方不能自行处置,婚内共同生活产生的债务一般为共同债务,因此需要双方共同承担。在夫妻能够就财产分割以及抚养权等事项进行协商并达成合意的秦光霞,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签字即视为达成并且生效,在民政局通过等级备案后变生效。
  • 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1、离婚协议要就子女财产及共同债权、债务进行明确,可以请律师帮你起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子女抚养及财产进行分配。

    2、离婚协议要以民政局办理离婚后或经法院判决后,才有法律效力,否则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3、若离婚协议已经民政局办理离婚后或经法院判决,有就法律效力了,对方不履行,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按协议履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四条: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离婚协议效力问题,能否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要看是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还是通过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如果是判决离婚的话可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是协议离婚,要看离婚协议当时是否做了司法确认,若做了,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若没有做司法确认,则没有强制执行力,只能先到法院就民政局的离婚协议起诉,判决后,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一方拒不履行离婚协议,另一方当事人请求履行协议要获得法律的支持,也必须在纠纷发生之日起2年内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