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环境污染案件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如何在没有实质污染的情况下杜绝案例?

刑事辩护
2021-03-25 12:33: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环境污染人身损害赔偿解决的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
    第六十五条 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六十六条 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第六十七条 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
    第六十八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寻衅滋事案件的立案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等等。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工商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违法予以批准、登记,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