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是二婚,有个男孩,结婚前有两所房子,他死后,我有继承权吗?他的儿子有继承权吗?他生前没有遗言,我和他的儿子有继承权的话,应该怎么分配呢?如果我不在的话,他的儿子会继承结婚前的两所房子,结婚后我和他的共同财产,他的儿子?如果有的话,怎么分配?

2021-03-25 10:23:4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再婚夫妻遗产继承问题发生纠纷的话,建议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毕竟遗产争夺者都是亲属之间。但是如果涉及房产、汽车、巨款存款等遗产时,往往通过协商难以达成一致,此时建议可以求助于再婚继承专业的律师,如有需要可在文章右栏查找合适的律师帮你。
  • 公公婆婆去世时没有留下遗嘱,应适用法定继承方式来分配遗产。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只限于被继承人的亲属。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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