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想和律师商量一下。我和丈夫结婚半年后每次吵架。他离家出走晚上不回家,说不动就离婚了。他对我家暴行两次后,他和我结婚买的房子还没有得到房子,但是没有我的名字,现在他说要起诉离婚,我想分家的女人吗?

离婚
2021-03-25 09:22: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结婚后如果多次遭遇家暴,如果一方同意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只要人民法院在法庭上能查明丈夫对妻子实施家庭暴力的事实,人民法院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的。
    下面是离婚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吵架达到感情破裂的程度的,可以离婚。离婚有两种,一种诉讼离婚,一种协议离婚。当双方对财产孩子抚养权等问题达成一致时,可以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手续:申请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户口在本辖区;

      
    3.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4.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债权等的处理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书提供三份,双方当事人一人一份,办理机关留一份)

      

      办理材料:

      
    1.本人的常住户口薄(户口本的婚姻状况为:已婚)和居民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有磁、或者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当事人持有原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或者婚姻登记的档案证明。

      
    3.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照片的色底双方当事人一致)
  • 如果是因为丈夫的过错导致夫妻吵架,造成妻子轻微伤以下伤情的,作为妻子有权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机关提出请求劝阻、制止家暴。
    如果是因为丈夫的家暴,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作为妻子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如果丈夫的家暴导致妻子轻伤以上伤害的,受害者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控告,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