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事件中,刑事附带民事原告要求7名车辆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法院说现在车辆所有者宋某无法取得联系,原告提供该人的户籍和地址,无法取得手机,如果无法取得联系,一审就无法开庭,本人是自己的代理人

2021-03-25 08:45: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法律上没有规定从立案到开庭的具体时间,由主审法官酌情安排,但法律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以下是民事案件的一审期限。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首先,要判定车主是否有过错,可以参考,所提供车辆是否存在缺陷。或是车主是否明知司机没有驾驶资质或酒后仍向其提供机动车等,如果确实存在过错,那么就根据其过错大小承担责任 其次,以上是关于车主是否承担责任的分析,至于受害者,要根据交管部门出具的认定书中责任的分配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主次责任,可能是
    3、7或是
    2、8 再次,车辆的保险公司是否承担也要根据情况而定,但是肇事者肯定要承担责任
  • 事故车主负连带责任的情形:
    一、被盗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批复规定:“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所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无过错且对机动车不享有“运行利益”和“运行支配”,故其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车辆买卖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更名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认为:“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
    ”车辆买卖合同成立并交付后,虽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但不阻碍车辆所有权的转移,只是违反相关行政法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故原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
  •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从开庭到判决的具体时限,只是对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其中民事案件的一审期限为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如果想快点拿到判决书,可以打电话去法院催。不过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如果案情简单,一般很快就会出判决。
    若案情复杂的话,时间可能会稍微长一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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