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女双方共同购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婚后共同偿还,离婚后如何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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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婚后个人出资购置房屋属于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婚后以共同财产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应当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均分的原理,一方取得房屋,对另一方按照市场价格补偿;出售房屋,所得均分;双方竞价取得房屋所有权,对另一方按照市场价格补偿)。
但是还存在例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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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考虑购房时的各自出资情况,均等分割。这比较适合于婚姻存续时间以及共同生活时间长且双方出资差不多的情况,此时均等分割体现了公平原则。以分割房产时房屋的市值扣除双方婚前财产部分,剩余财产均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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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产的分割应当首先明确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如果房产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则房产属于一方所有,但是需要偿还对方所还贷款,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属于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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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