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和用人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书。如今还未过实习期,我单方想终止合同辞职。我能和用人公司提吗?倘若用人公司不同意,她们是不是能乱扣我上月一全月的薪水?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5 06:3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 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
  •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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