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他第二次再婚,结婚生了一个女人,男人在结婚前带了一个女儿,现在男人和我离婚,我不想和他生的孩子,我想问一下抚养费的问题吗?另外,我不能带女儿去,可以让男性养育女儿吗

离婚
2021-03-24 20:19: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三)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四)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五)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七)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八)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九)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十)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 根据有利于女儿成长的原则判定孩子由谁扶养,你可尽力争取,不直接扶养的一方支付抚养费
  • 建议委托律师起诉,女儿是否跟你要看跟你是否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