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去年11月5号在医院生的。分娩期间,医生没有监测羊水,羊水破了。医生没有及时给予正确的治疗,等待开宫。最后孩子出生后,严重缺氧,不得不放弃抢救,孩子无法康复。医院可以追究责任吗?

医疗事故纠纷
2021-03-24 18:59: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第五十八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 确认为医疗事故的,如果是由于医院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应由医院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 在治疗过程中造成医疗损害的,如果能证明是因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过错导致的,一般是由医疗机构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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