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这几年在外面借了几百万人,银行里有个人,其中大部分我都不知道,他也没有和家人在一起,只有二十万人和银行以我的名义,会计人员每天来家里,为了两个孩子的健康成长,我们想商议离婚,家里和两个孩子回我,债务回他

离婚
2021-03-24 13:23: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一人一半这样来分割,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19条是这样的“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如果想拿回十六万,需要证明这十六万是你丈夫的个人借款,并未用作家庭生活。
  • 你好,房产如果是共同财产,有可能被保全,之后将会拍卖,所得款项一部分可能被用于偿还债务。
    建议你尽快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与男方分割财产,取得子女抚养权,以保障合法权益。

    庭审中,你可以向法院主张,男方的欠款是其个人债务,并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故债务应当由男方承担。
    建议,尽快诉讼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