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河北来厦门打工,在注射工厂工作了四天,第五天生病了,忘了告诉上司,他说我的矿工,扣除我的工资三天,我不干,写辞呈,我和他也没有劳动合同,他给我半个月的工资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4 12:59:2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没有劳动合同如果有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可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另外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