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婆和别人吵架,被别人推着造成左髌骨骨折。18天后她出院了。因为保守治疗,出院去复查时医生开了XX药两周。复查时医生又开了12天的药。现在她可以在地上走,但不能蹲着。这种情况她能付出多少?

2021-03-24 12:43: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在治疗过程中造成医疗损害的,如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过错导致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医疗机构索赔,如果医疗机构拒绝赔偿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 在医院发生医疗损害时,若能够证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若医院不同意赔偿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侵权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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