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哥哥工伤,残疾等级4级,工伤认定5级,工伤保险条例中的4级残疾待遇可以享受吗?

2021-03-24 07:15: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本人工资×18个月;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本人工资×70%;还有其他一些赔偿项目,如有必要建议咨询律师。
  • 需要赔偿医疗费、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其中,五级工伤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标准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7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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