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夫妇性格不合,感情破裂,离婚了,我们有共同的女儿,女儿由我抚养,男人每月应该给孩子多少抚养费,我们结婚买的房子,一部分是父母给的,分财产时除了父母的钱,还是已经成为夫妇的共同财产。

离婚
2021-03-24 04:35: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感情如果已经破裂且无和好可能,可以离婚。共同财产应依法分割,无过错方可争取适当照顾。如果协商不成,可约见律师,详述情况,请律师分析并协助制定处理方案。律师费参考按政府指导价的标准收取,可据复杂程度和当事人需求适当调整。
    如果您需要律师服务,可以预约面谈,了解详情后再定收费方案。
  • 女方父母名下的房屋是父母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具体情况发具体分析,如果婚前双方都出资了买房,登记在两人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婚前的首付和还贷部分归一个人所有,房子就属于个人,婚后还贷部分可视做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两人一人一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