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一方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提出离婚的一方和另一方完全没有感情,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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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只要法官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适合继续共同生活的,就会判决离婚。
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双方分居满两年、家庭暴力、重婚或有恶习屡教不改等。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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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诉讼中,如果一方出现地址不清、下落不明等情况,法院会在相关报纸上进行公告,待公告期满,无论当事人是否看到该公告内容,法律上均视为“已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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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有病另一方起诉离婚可以离婚。如果能确认双方感情破裂,不管是否患有疾病,都可以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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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