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男性,结婚6年,孩子2岁(女孩)夫妻感情破裂,经常冷战,吵架,双方老人中立,离婚的孩子由谁抚养,结婚由各种原因由父母承包,夫妻没有感情。

离婚
2021-03-23 20:49: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自由包括离婚自由,但仅仅是吵架,不至于离婚的。《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你好,对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两周岁以下一般归女方抚养,两周岁到十周岁一般法院需要综合考虑双方父母的情况,判给更有利于子女成长的一方。
  • 关于子女抚养权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法院。
    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要按照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为原则来确定。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母亲生活;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综合考虑双方的条件确定;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考虑孩子的意愿。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直到孩子成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