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房东是三手房东,在我租房期间他终止了与二手房东的合同并拿着我的房租跑了,我找不到他人,请问派出所有责任帮忙找到他人吗

2018-12-28 13:08: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签房租合同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一、 签房租合同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1、注意到期后续期谁说了算的问题,还有到期后价格怎么定的问题。  
    2、中间房东突然要收房付多少违约金给你的问题。  
    3、房租晚交的惩罚金问题。  
    4、屋内破损赔偿问题,屋内设备损坏谁修理问题。  
    5、取暖费谁付问题。  
    二、签订简单房屋租赁合同应该注意的事项  承租方应注意的事项:  
    1、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  
    2、审核出租人的《房屋租赁证》;  
    3、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4、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5、付款方式。  出租方应注意:  
    1、查看身份证明,外省市人员在本地居住是否有合法居住证明;  
    2、承租人租房用途,并在合同中约定不得有违法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没有房屋所有权合法凭证;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它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意见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经抵押未经抵押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 提前终止租房合同该怎么做,  根据《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一般来说,只要有同持续下去的条件,合同就不会终止,除非当事人约定或者发生《合同法》规定的法定情形,具体如下:  
    (一)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当事人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事由,也可以临时商议,只要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终止合同。  
    (二)租房一方没有正当理由不交房租。交纳房租是租房一方最基本的义务,只要在租房期,租房一方都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金额交纳房租。逾期不交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三)租房一方未经房东许可将房子转租给他人。在房东不知情的情况下,租房一方另外转租的,房东有权终止合同。  
    (四)租房一方毁坏设施。租房一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爱护屋内设施,如果因为租房一方的过错造成物品损坏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租房一方赔偿损失。  
    (五)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无法履行。不可抗力如台风、水灾、地震等造成房屋损坏,合同无法履行,双方都有权终止合同。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可以提前解除租房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以后,双方均不能随意和擅自解除合同,但是,在符合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情形下,房东即出租人是有权在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以前解除合同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可以分为以下两类:  
    (一)约定解除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双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提前在合同中约定了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或者是双方在履行合同规定的过程中形成约定解除合同的新合同,那么在这两种情况下,当发生了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时,出租人就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二)法定解除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在以下情形发生时,无论当事人双方是否存在解除合同的约定,出租人都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了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房屋大面积或全部毁损,比如因雷击而发生大火,烧毁房屋,在这一情况下,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2、承租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是不依房屋的性质使用房屋的。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是不依房屋的性质使用房屋的,致使房屋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3、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的。承租人没有通过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4、承租人不支付租金的。承租人没有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如果承租人逾期还不支付的,出租人就可以解除合同。  
    5、双方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双方对房屋的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要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 租房合同未到期,即使房东愿付违约金,租客也可以不搬走的,租客有权按照合同执行。

    如原房东违反租房合同,除了赔偿违约金,还要赔偿其他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一般来讲,一份通常的二手房转让合同至少应具备如下主要条款:  
    一、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双方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要素;应写明房产归属,即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  
    二、标的。应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同时还应写明房屋产权归属(要与第一条衔接),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瑕疵,以及物业管理费及其他交费情况。  
    三、价款。这个步骤很关键,需要注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支付尾款等。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需要注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双方应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以及税费、其他费用的分摊问题。  
    五、违约责任。这个环节说法不明确就容易产生纠纷。合同里需要说明哪些情形属于违约,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担保的形式,以及对违约金或定金的选择适用问题。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如果双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决纠纷,应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写清明确的条款。  
    七、合同生效条款。双方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的条件和期限,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消合同的条件,以及如果合同无效或被撤消,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八、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以及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九、合同的变更或转让。在此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件。  
    十、附件。详细说明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  律师建议: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买卖双方都要从法律的角度,把该说明的和事先约定的意思表示表达得清楚明确,如果可能,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起草、修订合同,并由律师针对个案即每一起二手房转让的特殊问题约定一些特殊的/个性化的条款,这样能最大限度地避免纠纷发生并规避特定的风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