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因为公司拖欠工资,违反事项,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结算全部工资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3 19:4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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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你说的辞职)分三种情况:
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但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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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赔偿劳动者损失。但是劳动者是否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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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不需要任何人批准,到期即可走人,如果用人单位扣押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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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