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诉讼离婚没有请律师,没有财产分割,诉讼受理时支付了150元诉讼费,不知道之后有没有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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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
仲裁已经生效,对方起诉法院受理不影响执行机关对原结果的执行。除非是遇到到其他不了抗拒的因素,对方可以申请暂缓执行。但是必须得到执行机关的批准,否则不会影响。
暂缓执行,是指执行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因法定事由依职权或根据当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决定对某一项或几项执行措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担保暂缓执行的一种制度。
暂缓执行只能发生在执行过程中须有法定的事由出现。暂缓执行只是暂时的停止执行申请暂缓执行必须提供担保,待法定事由消失后应立即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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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不同的案件收取的费用不一致,可以参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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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同的案件诉讼费用的收取标准有所不同,在不涉及财产的情况下,诉讼一般不会超过500元,涉及知识产权的一般不会超过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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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