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丈夫是家里的儿子,我们现在正在商议离婚。离婚孩子的监护权归我,几年后他想要孩子,我能保护孩子吗?

离婚
2021-03-23 14:38:1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司法解释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要做轮流抚养,要有三个条件:第
    一、由法院处理。第
    二、要利于保护子女利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