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是个人依靠公司承包的工程,现在工人工作一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己违反操作爬上架子摔倒了,现在住院的费用我们支付了7万人以上。在这种情况下,他能和我们赔偿工伤吗?我们应该支付什么费用?另外,如果我个人签订合同,双方个人签订合同有法律作用吗?今后他的一切与我无关!谢谢你!

2021-03-23 13:50: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拓展资料:
    1、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可以要求公司按工伤待遇给予经济赔偿,你也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责任
  • 只要有用工事实,不管有没有合同,都是劳动关系,都是工伤,应赔偿,具体多少要看构成的工伤等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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