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本人出售二手房一套,与买房人在中介签了协议,由于买者说想更名时写孩子的而孩子又不能回来,于是要求与我去公证处签订房屋委托公证,匆忙中就同意了,并收取了订金。想请教是否有风险,能否规避?

公证
2018-12-28 11:43: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二手房过户公证委托书格式委托人: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现住址 :. 委托人: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现住址 : 受托人: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 我们欲出售坐落于, 的房产(产权证号为:京房权证),现因工作繁忙,办理有关事宜诸多不便,特委托 全权代理我们办理该房产的如下事宜:
    1、代理我们办理出售上述房产的交税手续;
    2、代理我们办理上述房产交易的网签,网签撤销,过户手续;受托人在上述委托范围内所进行的代理活动,办理有关事项,签署有关文件我们均承认,我们愿意按照其与相关交易方之约定履行义务,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办结为止。委托人:年,月,日
  •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关于居间合同的效力适用合同法关于合同效力的相关规定,如果当事人有其他约定的,从其约定。
  •   委托公证处房屋买卖属于民事法律行为,被判死缓的当事人有权利行使民事法律行为,有权利委托公证处房屋买卖。需要服刑人员家属先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申请,拟写好委托书,公证员到监狱会见服刑人员,由本人在委托书上签字、按指印即可。
  • 办理委托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如有特殊情况(如行走不变、患重病等)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选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
    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
    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时才能生效。
    转委托人要有转委托权,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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