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单位工作了四年多,快五年了。没有合同,没有保险,没有劳动保险,每月只有2000多份工资。现在公司没有理由辞职。我可以得到什么补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3 10:52: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不和员工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如下: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
    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理由无故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可以依法请求其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
  •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支付。
  • 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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