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诉离婚,男方没到场,法院判定不离婚。半年后二次起诉,立案一个月十天了,怎么还没接到开庭通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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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离婚跟起诉离婚的主体没有多大的关系,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没和好的可能性。如果男方起诉离婚,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在调解无效时,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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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能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无和好可能,经调解无效的,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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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没有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判离,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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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