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还在公司工作中签署了劳动合同书一年,实习期为3个月,那样合理合法吗?实习期满了公司推托说使用不通过解雇解决,我能向公司要赔偿吗?公司沒有提早30日以书面通知通告自己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3 10:16: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实习生与用人单位建立的并不是劳动关系,所以不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公司解除实习协议要不要赔偿,要依据签订的实习协议而定。
  •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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