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同事辞职15天就可以走了,但是我去辞职的时候他说现在要排队辞职,1月份才能办理?这合法吗?

2021-03-23 10:13: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也就是说员工要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单位批复后办理相关工作交接手续对自己对单位都好。
    但是有的时候是员工想辞职但是单位会担心当时没找到合适的人又或者种种原因不能批准员工的辞职。这个还是建议提前打辞职报告,一个月之后,单位批复不批复都算离职。但是如果一旦后面发生一系列的纠纷,你要提供当时一个月前已递交辞职报告的证据
  •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离职不是辞职,离职和辞职的含义不一样。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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