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判了刑期 有肝硬化腹水中后期能申请办理监外执行吗

其它
2021-03-23 06:58: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由人民法院决定的暂予监外执行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三条有明确规定,即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一款或者第五款规定的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这是关于人民法院在判处罪犯刑罚的同时,因发现其具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而决定的暂予监外执行。
  • 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需要注意: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
    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届满,则应及时释放。
  • 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当然满足监外执行需要有一定的条件,保外就医就是一种特殊的监外执行。法律是人制定的,人有感情,当然法律也有情。但是法律的严格却也是必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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