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想问的是,父亲去世了,母亲要结婚了,把父亲留下的钱都拿走了,再婚了,婚后把钱都花完了,还欠了一笔钱,想让儿子还。这是法律支持的吗?

2021-03-23 06:37: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方未婚前生育一女,与初婚未育的一方再婚,再婚后生育的子女,应为第二个子女。但该再婚夫妻在有的省市的规定中,还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这在一些省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应该是明确的。比如《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就作了这样的规定:
    第十八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胎:

    (一)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再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 不需要,但是如果父亲去世留有遗产儿子继承遗产的需要在继承的范围内偿还,有不清楚的可以直接电话过来咨询。
  • 你好,是不可以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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