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离婚的,孩子给我,这两年孩子的父亲没有按法院判决的抚养费支付,现在我想给孩子改姓,孩子十岁了,他父亲不同意,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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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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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是可以要求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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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的,抚养一方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法院判决后还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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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