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改名字需要以下理由:
1、申请人的姓名有谐音,读起来有歧义;
2、姓名中带有生僻词,电脑打不出来;
3、申请人姓名和祖辈中的人重名;
4、僧侣尼姑等出家人需要用法号代替俗名的;
5、夫妻
离婚后带小孩,需要改名;
6、在同一个单位或同一个班级里有重名的。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
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姓名的申请材料,本人或者父母申请,户口本。姓名变更更正的理由和相关证明变更姓名审批程序。申请、窗口受理、现场审查、审批、办理变更姓名审批时限,派出所二十个工作日,分局县局十五个工作日。